天下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1996)
序 言
缔约各方,
出于以尽可能有用和一致的方式开展和维护;;ぷ髡叨云湮难Ш鸵帐踝髌分Φ脑竿,供认有须要接纳新的国际规则并澄清对某些现有规则的诠释,以提供解决由经济、、社会、、文化和手艺开展新形势所提出的问题的适当步伐,供认信息与通讯手艺的开展和交汇对文学和艺术作品的创作与使用的深刻影响,强调版权;;ぷ魑难Ш鸵帐醮醋髟鼋蛩氐闹饕庖,供认有须要按《伯尔尼条约》所反映的坚持作者的权力与宽至公众的利益尤其是教育、、研究和获得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告竣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与《伯尔尼条约》的关系
(1)关于属《;;の难Ш鸵帐踝髌凡崽踉肌匪酥稍惫牡拊挤蕉,本条约系该条约第20条意义下的专门协定。。本条约不得与除《伯尔尼条约》以外的条约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损害依任何其他条约的任何权力和义务。。
(2)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减损缔约方相互之间遵照《;;の难Ш鸵帐踝髌凡崽踉肌芬殉械钡南钟幸逦。。
(3)“《伯尔尼条约》”以下系指《;;の难Ш鸵帐踝髌凡崽踉肌1971年7月24日的巴黎文本。。
(4)缔约各方应遵守《伯尔尼条约》第一至第二十一条和附件的划定①(①关于第一条第(4)款的议定声明::《伯尔尼条约》第九条所划定的复制权及其所允许的破例,完全适用于数字情形,尤其是以数字形式使用作品的情形。。不言而喻,在电子媒体中以数字形式存储受;;さ淖髌,组成《伯尔尼条约》第九条意义下的复制。。
第二条 版权;;さ墓婺
版权;;ぱ蛹氨泶,而不延及头脑、、历程、、操作要领或数学看法自己。。
第三条 对《伯尔尼条约》第二至第六条的适用
缔约各方关于本条约所划定的;;びΡ日帐视谩恫崽踉肌返诙至第六条的划定。。②(②关于第三条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在适用本条约第三条时,《伯尔尼条约》第二至第六条中的“本联盟成员国”,在把《伯尔尼条约》的这些条款适用于本条约所划定的;;ぶ,将被视为犹如系指本条约的缔约方,另外,不言而喻,《伯尔尼条约》这些条款中的“非本联盟成员国”,在同样的情形下,应被视为犹如系指非本条约缔约方的国家,《伯尔尼条约》第二条第(8)款、、第二条之二第(2)款、、第三、、四和五条中的“本条约”,将被视为犹如系指《伯尔尼条约》和本条约。。最后,不言而喻,《伯尔尼条约》第三至第六条中所指的“本联盟成员国之一的国民”,在把这些条款适用于本条约时,关于系本条约缔约方的政府间组织,指系该组织成员的国家之一的国民。。)
第四条 盘算机程序
盘算机程序作为《伯尔尼条约》第二条意义下的文学作品受到;;,此种;;な视糜诟髋趟慊绦,而无论其表达方式或表达形式怎样。。③(③关于第四条的议定声明::按第二条的诠释,依本条约第四条划定的盘算机程序;;さ墓婺,与《伯尔尼条约》第二条的划定一致,并与TRIPS协定的有关划定相同。。)
第五条 数据汇编(数据库)
数据或其他资料的汇编,无论接纳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或排列组成智力创作,其自己即受到;;。。这种;;げ谎蛹笆莼蜃柿献约,亦不损害汇编中的数据或资料已保存的任何版权。。④(④关于第五条的议定声明::按第二条的诠释,依本条约第五条划定的数据汇编(数据库);;さ墓婺,与《伯尔尼条约》第二条的划定一致,并与TRIPS协定的有关划定相同。。)
第六条 刊行权
(1)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授权通过销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形式向公众提供其作品原件和复制品的专有权。。
(2)关于在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经作者授权被首次销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之后适用本条第(1)款中权力的用尽所依据的条件(若有此种条件),本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影响缔约各方确定该条件的自由。。⑤
第七条 出租权
(1) (i) 盘算机程序、、
(ii) 影戏作品、、和
(iii) 按缔约各方海内法的划定,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的作者,应享有授权将其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向公众举行商业性出租的专有权。。
(2)本条第(1)款不得适用于::
(i) 程序自己并非出租主要工具的盘算机程序;;和
(ii) 影戏作品,除非此种商业性出租已导致对此种作品的普遍复制,从而严重地损害了复制专有权。。
(3)只管有本条第(1)款的划定,任何缔约方如在1994年4月15日已有且现仍实验作者出租其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的复制品获得公正酬金的制度,只要以录音制品体现的作品的商业性出租没有引起对作者复制专有权的严重损害,即可保存这一制度。。⑥⑦(⑤⑥ 关于第六和第七条的议定声明::该两条中的用语“复制品”和“原件和复制品”,受该两条中刊行权和出租权的约束,专指可作为有形物品投放流通的牢靠的复制品。。)
(⑦ 关于第七条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第七条第(1)款划定的义务不要求缔约方对遵照该缔约方执法未授予其对录音制品权力的作者划定商业性出租的专有权。。这一义务应被明确为与TRIPS协定第十四条第(4)款相一致。。)
第八条 向公众撒播的权力
在不损害《伯尔尼条约》第十一条第(1)款第(ii)目、、第十一条之二第(1)款第(i)和(ii)目、、第十一条之三第(1)款第(ii)目、、第十四条第(1)款第(ii)目和第十四条之二第(1)款的划定的情形下,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撒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所在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⑧(⑧关于第七条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仅仅为促成或举行撒播提供实物设施不致组本钱条约或《伯尔尼条约》意义下的撒播。。并且,第八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明确为阻止缔约方适用第十一条之二第(2)款。。)
第九条 摄影作品的;;は奁
关于摄影作品,缔约各方不得适用《伯尔尼条约》第七条第(4)款的划定。。
第十条 限制与破例
(1)缔约各方在某些不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抵触、、也不无理地损害作者正当利益的特殊情形下,可在其海内立法中对依本条约授予文学和艺术作品作者的权力划定限制或破例。。
(2)缔约各方在适用《伯尔尼条约》时,应将对该条约所划定权力的任何限制或破例限于某些不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抵触、、也不无理地损害作者正当利益的特殊情形。。⑨ (⑨关于第十条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第十条的划定允许缔约各方将其海内法中依《伯尔尼条约》被以为可接受的限制与破例继续适用并适外地延伸到数字情形中。。同样,这些划定应被明确为允许缔约方制订对数字网络情形相宜的新的破例与限制。。
另外,不言而喻,第十条第(2)款既不缩小也不扩大由《伯尔尼条约》所允许的限制与破例的可适用性规模。。)
第十一条 关于手艺步伐的义务
缔约各方应划定适当的执法;;ず陀杏玫闹捶ǖ鹘獠椒,阻止规避由作者为行使本条约所划定的权力而使用的、、对就其作品举行未经该有关作者允许或未由执法准许的行为加以约束的有用手艺步伐。。
第十二条 关于权力治理信息的义务
(1)缔约各方应划定适当和有用的执法调解步伐,阻止任何人明知、、或就民事调解而言有合理凭证知道其行为会诱使、、促成、、便当或容隐对本条约或《伯尔尼条约》所涵盖的任何权力的侵占而居心从事以下行为::
(i) 未经允许去除或改变任何权力治理的电子信息;;
(ii) 未经允许刊行、、为刊行目的入口、、广播、、或向公众撒播明知已被未经允许去除或改变权力治理电子信息的作品或作品的复制品。。
(2)本条中的用语“权力治理信息”系指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拥有任何权力的所有人的信息,或有关作品使用的条款和条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种信息的任何数字或代码,各该项信息均附于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在作品向公众举行撒播时泛起。。⑩(⑩关于第十二条的议定声明::不言而喻,“对本条约或《伯尔尼条约》所涵盖的任何权力的侵占”的提法既包括专有权,也包括获得酬金的权力。。
别的,不言而喻,缔约各方不会依赖本条来制订或实验要求推行为《伯尔尼条约》或本条约所不允许的手续的权力治理制度,从而阻止商品的自由流通或故障享有依本条约划定的权力。。)
第十三条 适用的时限
缔约各方应将《伯尔尼条约》第十八条的划定适用于本条约所划定的一切;;。。
第十四条 关于权力行使的条款
(1)缔约各方承诺凭证其执法制度接纳须要的步伐,以确保本条约的适用。。
(2)缔约各方应确保遵照其执法可以提供执法程序,以便能接纳阻止对本条约所涵盖权力的任何侵占行为的有用行动,包括防止侵权的快速调解和为阻止进一步侵权的调解。。
第十五条 大会
(1)(a)缔约方应设大会。。
(b)每一缔约方应有一名代表,该代表可由副代表、、照料和专家协助。。
(c)各代表团的用度应由指派它的缔约方肩负。。大会可要求天下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称为“本组织”)提供财务援助,以便当凭证联合国大会既定老例以为是开展中国家或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的缔约方代表团加入。。
(2)(a)大会应处理涉及维护和开展本条约及适用和实验本条约的事项。。
(b)大会应推行依第十七条第(2)款向其指定的关于接纳某些政府间组织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职能。。
(c)大会应对召开任何修订本条约的外交聚会作出决议,并给予本组织总做事准备此种外交聚会的须要指示。。
(3)(a)凡属国家的每一缔约方应有一票,并应只能以其自己的名义表决。。
(b)凡属政府间组织的缔约方可取代其成员国加入表决,其票数与其属本条约缔约方的成员 国数目相等。。若是此种政府间组织的任何一个成员国行使其表决权,则该组织不得加入表决,反之亦然。。
(4)大会应每两年召开一次例会,由本组织总做事召集。。
(5)大会应制订其自己的议事规则,其中包括特殊聚会的召集、、法定人数的要求及在不违反本条约划定的条件下作出种种决议所需的大都。。
第十六条 国际局
本组织的国际局应推行与本条约有关的行政事情。。
第十七条 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资格
(1)本组织的任何成员国均可成为本条约的缔约方。。
(2)若是任何政府间组织声明其关于本条约涵盖的事项具有权限和具有约束其所有成员国的立法,并声明其凭证其内部程序被正式授权要求成为本条约的缔约方,大会可决议接纳该政府间组织成为本条约的缔约方。。
(3)欧洲配合体在通过本条约的外交聚会上做出上款提及的声明后,可成为本条约的缔约方。。
第十八条 本条约划定的权力和义务
除本条约有任何相反的详细划定以外,每一缔约方均应享有本条约划定的一切权力并承当本条约划定的一切义务。。
第十九条 本条约的签署
本条约应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开放供本组织的任何成员国和欧洲配合体签署。。
第二十条 本条约的生效
本条约应于30个国家向本组织总做事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三个月之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生效日期
本条约应自下列日期起具有约束力::
(i) 对第二十条提到的30个国家,自本条约生效之日起;;
(ii) 对其他各国,自该国向本组织总做事交存文书之日满三个月起;;
(iii) 对欧洲配合体,若是其在本条约凭证第二十条生效后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则自交存此种文书后满三个月起;;或若是其在本条约生效前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则自本条约生效后满三个月起;;
(iv) 对被接纳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任何其他政府间组织,自该组织交存加入书后满三个月起 。。
第二十二条 本条约不得有保存
本条约不允许有任何保存。。
第二十三条 退约
本条约的任何缔约方均可退出本条约,退约应通知本组织总做事。。任何退约应于本组织总做事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年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条约的语文
(1)本条约的签字原件应为一份,以英文、、阿拉伯文、、中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签署,各该文种的文本具有一律效力。。
(2)除本条第(1)款提到的语文外,任何其他语文的正式文本须由总做事应有关当事方请求,在与所有有关当事方探讨之后制订。。在本款中,“有关当事方”系指涉及到其正式语文或正式语文之一的本组织任何成员国,并且若是涉及到其正式语文之一,亦指欧洲配合体和可成为本条约缔约方的任何其他政府间组织。。
第二十五条 生涯人
本组织总做事为本条约的生涯人。。